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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制度

时间:2021-01-08 08:26:32  来源:淄川区医院  作者:医务科

 

一、患者出院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家庭支持能力及当地卫生资源等基础上,按照本科的具体要求决定。主管医师在评估患者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出院计划。如果患者有特殊治疗需求,应及早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鼓励患者及家属一起参与。

二、制定出院计划后,主管医师应提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以便做好出院准备。

三、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四、患者离开医院前,医师应把出院记录交给患者或家属,另一份保存在病历中。依患者需要,还应开具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

五、患者出院当天,医师下达出院医嘱,责任护士根据医嘱通知患者或家属在所有治疗结束后到住院处办理结账手续。护士核对一日清单及出院医嘱后将出院带药发给患者,并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的医院物品。

六、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继续治疗的重要性及自动出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劝阻无效,应报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批准,由患者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自动出院告知书》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并签名。

七、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患方出院,必要时报告医务科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

 

出院流程_01.png

入院办理时间: 24小时办理

出院办理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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