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二、办理留观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费用类别(医保、自费),及时交纳费用。医保患者严格履行医保相应流程。
三、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采取治疗护理措施,严格交接班,特殊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
四、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查房。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留观时间超过24小时的患者,必须有主治医师查房并及时记录。留观时间超过48小时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查房并记录。
五、按规定格式及时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经过等,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会诊。急诊科值班护士应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病人病情、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值班医师。
六、值班医师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征求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或于病历中签字确认。
七、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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