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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医院病历复印流程

一、事项名称:病历复印

二、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三、办理地点:门诊一楼大厅服务中心

四、申请条件:

1、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3、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出院结算单;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出院结算单;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本)、出院结算单;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本),出院结算单;

5、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需提供: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介绍信)、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6、保险机构需提供: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工作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7、未成年人及新生儿需要复印病历,代办人除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应该携带未成年人户口本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六、复印内容:

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七、基本流程:

出院7个工作日后持有效证件到门诊一楼大厅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鲁发改价格2024433号,0.2/张。

九、咨询地点、电话:

1、现场咨询:病案科

2、电话咨询:0533-5150100,0533-5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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