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入院须知
医方告知
欢迎您入住我院。为创造良好的修养环境,使您尽快康复,希望您能够积极配合我们工作,愿我们合作愉快。住院注意事项:
1、 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2、医生和护士根据您的病情安排房间及床位,病区根据需要可能会调整床位:3、呼叫器:您的床上方设有呼叫器,您需要时可用呼叫器呼叫医生、护士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卫生间内配有红色紧急按钮,若您如厕时突发不适,可把下该按钮,以便医务人员及时为您处理病情:4、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院外住宿,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必须告知医务人员,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如果发生意外,责任自负:5、病人的饮食由医师视病情决定,家属带来的食品经医生同意后方可食用:6、住院期间,只能服用医生开的药物,且要按时服用。对于长期自备服用药物,应告知医护人员;7、病人和探视者不得随意进入诊治场所(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等),未经允许,不得翻阅病历:8、禁止病人或家属自带电器类物品在病房或私自给病人使用,否则造成烫伤等后果由病人或家属自负:9、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保管好住院交款收据,出院时结算用,住院时需缴纳预缴款,费用不足时请您及时补交,以免影响您的治疗进程。
探视、陪护制度:
1、为方便病人休息,防止交叉感染,每日探视时间为11:00-13:00,16:00-19:00,其余时间谢绝探视;2、陪护医嘱由医生开具,限1-2人/床,小儿、残疾人、老年人、昏迷病人、精神或情绪异常病人,危重病人、行动不便、视力欠佳者等病人必须有家属陪同,防止跌倒坠床;3、陪人不得擅自将患者带出院外,禁止私自请院外医生诊治或自行用药。
请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注意爱护医院的设施:
1、 病人和家属请不要在走廊成群逗留,高声喧哗;2、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果壳纸屑,勿向阳台窗外倒水,勿将剩饭、瓜果皮、纸屑等物品扔入马桶内;3、请勿在院内吸烟喝酒,手机充电时不要在床头抢救插头上使用,以免影响抢救:4、床头桌上物品摆放整齐,生活物品请按床号放入橱子内,晾洗衣服请晒在指定晾衣间。
出院事宜
1、您的主管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决定出院时间,一般在上午11:00以后可以结账出院;
2、如您需要复印出院病历,请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材料: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出院结算单: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出院结算单: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等)、出院结算单;④复印儿童病历的,应当提供整本户口本、同一户口上的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代原件无口本姓者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出院结算单。⑤复印病历需在7个工作日后申请。(注意:如您不方便到医院办理或者有效证件在外地时,可通过“微病案”线上申请病案邮寄,具体操作步骤可关注“淄博市淄川区医院”公众号进行操作,咨询电话:0533-5150511。)
医务人员签名: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
患方明确意见
我已逐条详细阅读以上告知内容,并得到了医院工作人员的通俗、详细、具体、明确的解释,明确理解了遵守医院规定的必要性,并自愿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及不良后果。
患者签名:
或患者的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近亲属签名: 与患者的关系: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